根据《潍坊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实施细则(修订)》(潍职院政〔2026〕2号),按国家招生规定被我院录取的新生,如需申请保留入学资格,请按以下要求办理。
一、申请条件及期限
(一)因创业或罹患疾病者,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,期限不超过一年;
(二)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(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),保留入学资格至退役后两年(自退役之日算起)。
二、申请时间
8月30日-9月13日(除应征入伍外,因创业、疾病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办理)。
三、材料准备
(一)新生本人手写签名并按手印的《潍坊职业学院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》(若申请人未成年,须由监护人共同签字;委托他人办理,还需提供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);
(二)高考录取通知书原件(电子版)及复印件;
(三)申请人身份证原件(电子版)及复印件(委托办理需另外提供户口簿);
(四)因病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,须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医疗诊断报告原件(电子版)及复印件;因创业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,需提交营业执照的原件(电子版)及复印件;
(五)因应征入伍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,须提交县级征兵办公室盖章的《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》(一式两份),入伍通知书原件(电子版)及复印件。
四、申请流程
(一)下载填写《潍坊职业学院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》(个人填写部分);
(二)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;
(三)二级学院审核材料,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;
(四)审核通过后,由辅导员发起线上保留入学资格申请流程;
(五)二级学院将纸质材料报送招生就业处,招生就业处审核后开具《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》;
(六)二级学院将《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》《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》寄送至新生或其受托人。
五、注意事项
(一)保留入学资格期间,新生不具有学籍;
(二)逾期未办理者,视为放弃保留资格,按相关规定处理;
(三)如有疑问,请咨询所在二级学院或招生就业处(0536-3083621)。